住建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对1”交流协作机制

据悉,202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广州现场会以来,各地掀起了生活垃圾分类新高潮,部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省份在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提出组织先行省、市持续帮扶的诉求。经多轮征求意见,确定广东、浙江、上海、厦门等19个先行省份、重点城市与19个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省份结对,交流协作机制基本覆盖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省(区、市)。

住建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对1”交流协作机制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2021-03-2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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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孙红丽)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消息,按照完全自愿原则,在尊重有关各方意愿前提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对1”交流协作机制,由19个先行省份、重点城市与19个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省份结对,加强沟通协作、促进交流互鉴、实现互促互进。

据悉,202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广州现场会以来,各地掀起了生活垃圾分类新高潮,部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省份在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提出组织先行省、市持续帮扶的诉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在建立交流协作机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两大原则:一是自愿,凡参加协作机制的省份、城市,每一组结对均为双方自愿;二是注意与已有对口帮扶机制衔接,协作双方在选择结对时,充分考虑现有的对口帮扶、东西互助等关系。

经多轮征求意见,确定广东、浙江、上海、厦门等19个先行省份、重点城市与19个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省份结对,交流协作机制基本覆盖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省(区、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1对1”交流协作机制以转化推广可复制经验为重点,结对省份、城市在制订修订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工作推进体制机制、发动群众参与共建、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浓厚氛围、探索适合当地条件的生活垃圾工艺处理路线等方面,通过“请过来指导”“派过去学习”“线上会诊难题”等方式,加强交流协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共享、对策共谋、协同共进。

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原则。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省份在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做法、具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时,不能照抄照搬,要从实际出发,明确“十四五”时期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加强对所辖城市的分类指导,明确差异化实施路径,不搞花架子,更不能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孙红丽)

【责任编辑:曹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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