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三年行动方案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

“安徽发布”微信公众号18日消息,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网信办、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省信访局等9部门近日共同印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简称方案)。

安徽出台三年行动方案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

来源:中新经纬    2021-08-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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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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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8日电 “安徽发布”微信公众号18日消息,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网信办、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省信访局等9部门近日共同印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解决住房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

方案明确了当地持续整治的4个重点方面,分别是:

(一)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二)房屋买卖。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三)住房租赁。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四)物业服务。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方案要求,当地要加强部门协同,集中力量。对本地区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逾期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方案还指出,当地要将问题逐项梳理排查核实,分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形成“四个清单”(即问题清单、原因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要建立转办和督办机制,定期督导调度,实施销号管理,做到“有进有出”,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动态调整台账清单

同时,方案提出要边查边改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查处的事项要全面分析存在的监管盲区和漏洞,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完善监管措施,扎紧制度的笼子。(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涂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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