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5日电 杭州两部门日前发布通知提出,将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开工或竣工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助力发展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
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14日消息,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将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内容共五条,主要涉及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支持范围,支持标准,申报、审核及评审相关要求,资金拨付及管控要求等方面。
《通知》明确了支持范围。将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开工或竣工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纳入支持范围。
支持标准上,纳入筹集建设房源类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按建筑面积400元/平方米且不超过项目实际建安装配成本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经评审认定为示范性企业运营管理项目,按租赁住房25元/平方米·年给予奖补。
规定申报、审核及评审要求方面,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申报、审核、竞争评审等要求按《管理办法》及申报通知、评审标准有关要求执行。
此外,《通知》明确了专项资金拨付及开工未竣工项目资金管控相关要求。专项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的财政奖补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工未竣工项目拨付的专项资金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实行全过程管控,待项目竣工交付后予以解控。
《通知》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