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试点住房公积金“按月还租”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出按月还房租提取新业务试点,该试点在广州市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园东”社区推出。按照试点新规,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给收租方用于支付房租。

广州试点住房公积金“按月还租”

来源:新华社    2021-11-01 09:45
来源: 新华社
2021-11-01 09:45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新华社广州10月31日电(记者刘宏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出按月还房租提取新业务试点,该试点在广州市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园东”社区推出。

按照试点新规,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给收租方用于支付房租。申请审核通过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直接转入出租人指定银行账户用于支付租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

新规同时指出,按月还房租业务旨在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生活压力,提供更便利省心的服务,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广情况逐步铺开。

 

(刘宏宇)

【责任编辑:涂恬】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