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日前通报一批高校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据悉,此次共通报24起科研不端案例,主要涉及代写代投、实验数据和图片造假、不当署名、伪造通讯作者邮箱等科研不端行为,涉及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20所高校和附属医院,共处理52人。
涉事人员受到取消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申报资格,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职务职称晋升申报资格,扣发岗位津贴,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等处罚和处理,其中3人被永久取消招收同等学力研究生资格,6人被撤销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职务,4人被取消博士学位申请资格。还有3人作为在籍研究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等处理。
在业内专家看来,学术造假可能导致虚假知识的传播,引起同行错误认知且导致损失。近些年,在生命科学领域发生过多起由造假产生的“重大”科研成果引发大量学术共同体重复实验的情形,甚至制造了一个虚假繁荣的学科领域,危害甚大;一些学术造假,谎称填补国家“空白”,通过欺骗同行和政府,获取大量学术荣誉和科研经费,实质上已经构成诈骗罪;“论文工厂”事件,严重损害了中国科学家的国际信誉,也损害了科学的公信力。
为此,专家认为,严厉打击科研不端行为意义重大。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对不同程度的科研不端行为作了不同程度的处理规定。其中程度较轻的处理措施是“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和“公开通报批评”,这些可看作是科研不端行为的轻处理;“暂停财政资助”“取消荣誉称号”“限制学术资格”等属于学术处分的较重处理;如果上述“暂停”“取消”“限制”是较长时期的或永久性的,可以理解为“顶格”的重处理。
(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