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截至2018年,该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提高到37.9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提高到34.99平方米,两者均是1979年的10倍以上。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为全省300万户超900万人解决了住有所居的问题,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5.09%。
2019年,贵州同时在9个市州范围内选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10个,将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结合。为持续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方面的作用,贵州继续下大力气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摸底改造以及棚户区改造。从“有的住”到“住得好”,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各类保障性住房,为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实实在在增强了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苏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