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REITs试点项目申报开始 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3日向社会发布《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按要求稳妥推进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预计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预计年度可分配现金流/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4%。

国家发改委:REITs试点项目申报开始 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20-08-0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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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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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REITs试点项目申报开始 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3日向社会发布《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按要求稳妥推进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强调,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

通知指出,聚焦重点,准确把握试点项目的地区和行业范围。聚焦重点区域方面,优先支持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位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

聚焦重点行业方面,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试点。主要包括:仓储物流项目;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能计算中心项目;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项目。

通知要求,试点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项目现金流持续稳定且来源合理分散,投资回报良好,近3年内总体保持盈利或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预计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预计年度可分配现金流/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4%。

【责任编辑:涂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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