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地价“触顶”后,改回摇号定买家
南京“土地新政”来了!今年8月12日,紫牛新闻曾刊文《南京土地新政“箭在弦上”?》,对南京土拍政策将要调整进行了报道。8月18日上午,南京发布的今年第九号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指出,涉宅地块达到最高限价后,将不再竞争人才房面积,而是改回过去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的方式,同时提高对竞买资金的要求,限制竞买数量。
“限房价竞地价”第三批地块
南京市本次发布的土地出让公告,是“限房价竞地价”新政以来的第三批公告地块。共推出9幅地块(6幅涉宅、2幅商办、1幅艺术传媒用地),涉及城中1幅、城南2幅、城北1幅、紫东3幅、江宁2幅,多个片区的毛坯房销售限价曝光。其中,燕子矶宅地毛坯房限价为3.2万元/㎡,汤山毛坯房限价1.8万元/㎡。这批地块将于2020年9月17日上午10:00开始网上竞拍。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公告地块对南京的土拍政策进行了调整,要求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公开出让,并从调整竞价成交方式、严格开发资质要求、提高竞买资金要求、严格竞买资金审查、限制竞买地块数量五个方面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具体如下:
一、调整竞价成交方式。严格控制地价水平,明确住宅(商住)用地竞价达到土地出让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价的,不再竞争人才房面积,改为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成交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二、严格开发资质要求。提高市场准入条件,要求报名参与住宅(商住)用地的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
三、提高竞买资金要求。防止市场过度竞争,提高住宅(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根据地块区域土地市场竞争情况,由出让起始价的20%调整为20%-80%,热点区域不低于50%,并要求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四、严格竞买资金审查。加强资金监管,要求住宅(商住)用地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竞买人须按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通过审查后方可报名。
五、限制竞买地块数量。鼓励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要求在同一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所属成员企业不得竞得(含联合竞买)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地块,其他用途的地块除外。
竞拍流程也同步微调
此外,起拍时间也有变化。非涉宅地块(G46-G48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2020年9月17日,G46(10:00);G47(10:20);G48(10:40)。涉宅地块(G49- G54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具体为:根据地块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出让人于2020年9月17日10:00前,在南京土地市场网及其网上交易系统中公布每个地块限时竞价的顺序,首个地块限时竞价从2020年9月17日10:00开始。
待首个地块限时竞价结束后,下一个地块限时竞价开始前10分钟,出让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限时竞价页面公布该地块的竞价开始时间,并同步向竞买人移动通信发送短信消息。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地块竞价结束。
改回摇号拍地,业内:有望降低成本
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在7月23日南京出台的楼市新政“宁九条”中,第一条即关于土地市场,要求“依据土地市场状况,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合理有序安排上市,优先满足刚需,稳定市场预期。严格执行‘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模式,提高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建立热点区域住宅用地报名单位资格筛查机制。”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土地新政是对“宁九条”的细化,也是南京楼市调控的进一步优化。尤其是地价“触顶”后改为摇号定买家这一条,南京数年前曾实施过,因此并不陌生。2016年7月,南京调整土拍方式,当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以上企业继续竞买的,将改为现场摇号产生竞得者;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90%时,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此后,南京涉宅用地均采用摇号方式来确定买家,直至2017年5月,南京颁布楼市新政“宁十条”时,取消了竞地摇号,改为竞自持租赁房面积。
普遍认为,地价“触顶”后改回摇号定买家,有助于降低房企的开发成本,也是对南京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正面回应。同时,缩短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周期,同一集团企业同一批次只能竞得一幅宅地,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竞买门槛,进而引导热点区域地价的理性回落。
(史凯文)